教研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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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简介|教研室制度
教研室工作制度
2016-10-04 21:25   审核人:   (点击: )

一、教研室全体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医疗、科研水平,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把教书育人、树立良好的医德医学贯穿于教学各个环节。

二、规范教学活动。定期开展教学活动,讲座教学内容,组织试讲,进行评教,参加听课,听取学生意见,组织教学观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师必须准时上、下课,讲课要力求教法生动、条理清晰、板书规范,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等准备充分;教师因故调课,必须经教研室同意报临床学院及教务处批准并存档。

四、组织考试和考核。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二到三周,将拟好的试题(两套)交教务处。并负责试题校对、监考、阅卷、订卷及存档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教学评估考核工作。

五、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在学院(医院)统一安排下,做好青年教师的规范化培训和中级以上教师的继续医学教育,抓好教师的外语水平提高工作,搞好教师的教书育人、医德医风建设。

六、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开展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不断进行创新型教育,促进教与学的发展与进步。

七、教学质量评定和评优。成立教学质量评定小组。建立教学活动记录;抓好教学组织与环境、教学效果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工作。教师课堂教学或示教结后,组织学生填写“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召开座谈会,搞好教评工作。选拔并推荐教师参加优秀教师、优秀带教老师、授课评比及教学比赛活动。

八、按照教学设备管理的要求,指派专人做好教学设备的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九、负责研究生课程与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轮转安排,以及研究生面试、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等审核工作。

十、制定师资培养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青年教师达到培养目标。

十一、根据本专业实际,制定继续教育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级、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搞好本院医生继续教育和教学基地师资培训。

十二、每学期结束时,要做好教学小结;年度结束进行全面的教学工作总结,上报临床部及学院。

儿科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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