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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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简介|教研室制度
儿科教研室副主任职责
2016-10-04 21:23   审核人:   (点击: )

一、在学校、临床学院、医院各级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教学工作。

二、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

汇报。

三、定期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新教师认真学习《教师管理手册》及各项临床

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教师认真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教学差错事故。如

缺课、迟到、提早下课、误考或考试环节中的问题。

四、定期组织教学查房,负责本教研室的学术讲座和实习生临床实习教学安排。

五、注意培养青年教师,在本教研室内组织试讲、考核,定期选拔合格的青年教师上讲台,切实加强本教研室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六、适当地合理选派、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学习或出国深造。

七、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学习国内外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的先进经验,了解其前沿进展状况,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

八、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反馈。

九、对全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或意见,积极完成教学办布置的各项临床教学任务。

十、积极支持并切实帮助研究生导师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副主任协助

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儿科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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