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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2018-05-16 15:02 临床学院教务科  审核人:   (点击: )

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习是临床教学的三大任务之一为确保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岗前培训

由第一临床学院组织实施,在学生进院前举行,为期1-2天,培训内容涵盖医疗安全、医患沟通、医院感染与职业暴露预防、人身安全、消防安全、医疗质量意识以及附属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等。

第二条 入科教育

每轮1次。由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组长或教学秘书负责进行教育。入科教育内容包括本科室专业特色、带教教师情况、科室工作制度、医德医风教育、技能培训、实习纪律和实习要求等。

第三条 排班表

教学单元每轮制作排班表1张,并发放给学生。

第四条 教学活动安排

以临床医学专业为准,对每一轮新进科的实习生均要制订教学活动安排表,其他专业的学生参加即可。安排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教学类型(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和技能培训)和主讲人

第五条 教学查房

每周1次。实习生汇报病史后,由各专科副高职称以上医师主持,结合典型或疑难病例进行分析、讲解、提问、讨论,以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第六条 病例讨论

每周1次。实习医生介绍病例,提出初步分析意见,由指导教师组织讨论。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疑难病例、特殊病例、死亡病例、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

第七条 实习小讲座

每周1次。由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根据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讲授

第八条 技能培训

在病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给予学生操作机会。每轮学生实习时间在2周或以上的,至少集中组织培训1次,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第九条 考勤

实习生实行每天签到制,各教学单元教学组长或教学秘书负责考勤管理,督导检查签到情况,并每日对实习生考勤登记进行审核,发现未按规定签到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若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则及时上报教研室。

第十条 病历修改

1)带教教师要深刻领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督促学生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书写病历。

2)要求学生每周至少完成1份完整大病历的书写,并用红色笔迹进行修改、签名,修改后将病历本返还给学生。

第十一条 出科考核

(一)科室出科考核

实习结束后,各科室按照实习大纲中要求掌握的内容对实习学生的理论及基本技能进行严格考评,评定本科实习理论及技能成绩。成绩评定应真实、客观的反应学生的实习质量和业务水平。

1.理论考核。出科理论考核题型应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病例分析等题型,总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基本技能操作由科室组织实习生按照大纲要求自行选择考核项目并结合其平时技能操作情况,根据科室实习成绩评分表进行评分。

教研室出科考核

教研室出科考核由理论考核及临床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实习生各学科实习结束前,由教研室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出科理论考核和技能考试。

3.理论考核。根据大纲中实习内容,对各系统应掌握的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等进行考核,理论考核题型应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病例分析等题型,总分为100分。

4.技能考核。根据各学科实习大纲中规定的项目进行考核。

(三)注意事项

1.各科室轮转结束时,由指导教师按实习成绩评分表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分,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实习成绩应在实习生完成实习一周内评定出来。

2.学生实习成绩由临床科室及教研室逐级评定后,交至第一临床学院教务科进行汇总。

3.实习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无教研室主任或带教老师签字及教研室盖章,其更改的成绩无效。

4.若教研室下辖只有1个教学单元的,科室出科考核与教研室出科考核二选一即可。

第十二条 教学病例收集

(一)为丰富教学资源,各教研室及教学单元应根据疾病谱的变化、教学大纲与实习大纲的要求,做好教学病例的收集工作。

(二)教学病例应具有教学价值,且诊断明确,症状、体征典型,具有完整的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病情分析、诊疗计划及特殊检查(如X光片、CT片、MRI片,病理报告)等资料,必要时需对教学病例的资料进行录音、照相或复印。

(三)2016年第一季度每个教学单元应收集完成本科室前五位病种各5个病例的资料作为教学病例。

(四)每一个教学病例的资料经整理后用抽杆夹装订,所有教学病例用文件盒存档。(之前整理的教学病例资料按原来的格式存档即可)

(五)教学组长及教学秘书须对教学病例资料进行整理,做好补充或更新部分病例的工作,以满足知识更新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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