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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考核制度
2016-11-04 16:13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对青年教师(青年医师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考核的要求。第一临床学院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副高职称以下的人员),具体的考核项目有9项:

1、全身体格检查 (由内科教研室进行考核)

2、心肺复苏技能操作 (由急救医学教研室考核)

3、无菌术考核 (由外科教研室组织考核)

4、所在专科的临床技能考核 (由所在科室具体负责)

5、病历书写检查 (由教研室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分)

6、教学试讲 (由教研室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分)

7、教案书写 (由教研室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分)

8、课件制作 (由教研室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分)

9、科研能力(每人写一篇论文、个例报道也可)(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分)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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