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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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责
2016-11-04 12:09   审核人:   (点击: )

1、全面系统的承担和组织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能较全面系统的讲授本专业(二级学科)课程,开设专题讲座,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中要有1/3系面对本科生教学。根据国家和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开展本学科的教学改革,指导相关实验室工作。

2、在本学科领域中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熟悉和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某一方面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深学术意义和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研究途径,制定实施方案,写出较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论文、论著或教科书,或在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3、指导本专业疑难、重危病的诊断和处理及判断其预后;选择国内外新的医学科学技术应用于临床,解决本专业的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组织本科医师对疑难病症进行会诊,承担本学科门诊、急诊和病房的部分业务技术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医生、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进行临床工作;定期查房,组织院外会诊,主持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承担指导基层医疗、基地教学等各项任务。

4、有条件的应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担任中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制定培养规划、方案,落实培养措施。

6、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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