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黔医继教委发〔2024〕4号)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满足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利、适宜、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内容,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
(一)征集内容
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要,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自下而上”方式组织遴选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推荐项目),征集内容主要包括: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
(二)征集数量
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黔医继教委发〔2024〕4号)要求,我院2025年度贵州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分配名额为4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征集工作
各部门(科室)于2024年11月23日前填写并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逾期将不予受理。经第一临床学院组织项目遴选推荐,登录系统填报推荐项目申报书,并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19915527@qq.com,纸质版报送至荣殿楼二楼继教科。
(四)征集工作要求
1.各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对继续医学教育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
2.各部门(科室)要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文件精神,确保项目推荐工作平稳开展,进一步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分批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征集工作。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
(一)征集时间
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2次征集。
1.第一次征集: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原则上是上半年举办的项目;
2.第二次征集(暂定):2025年 1月 10日至 2月28日,原则上是下半年举办的项目。
(二)项目征集方式
通过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填报,网址:http://gzcme.yiboshi.com。逾期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省级Ⅰ类、Ⅱ类项目申报流程
1.点击浏览器,输入gzcme.yiboshi.com,进入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
2.在系统入口栏目选择“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3.项目申请人选择省级(Ⅰ类学分)或省级(Ⅱ类学分)入口后,使用单位发放项目申请账号和密码登陆;选择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新建项目,根据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授课教师、课程及上传授课教师签字依据。
4.信息填写完整后,项目自动转入到“内容完整可上报项目”列表中,选择项目,点击【项目上报】按钮,报本单位继教管理人员审核。
(三)项目征集学科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征集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病理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
鼓励征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四)项目征集程序
1.各部门(科室)通过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填报,经第一临床学院继教科对推荐项目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推荐,不得重复推荐。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第一申报单位负责推荐。严禁冒用其他单位名称或名义进行推荐项目。
3.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收费管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有效、有序开展。项目各项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我院财务部门的监管。
三、推荐项目征集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二)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推荐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推荐(推荐国家级就不能推荐省级,推荐省级Ⅰ类就不能推荐省级Ⅱ类),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四)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并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且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既往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4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岗)工作人员,且在项目申办单位任职,对项目学术水平和课程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和质量把关,并参与授课和项目执行,合理安排授课教师数量和构成,培训目标与效果相匹配,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 3 学时。申办单位属于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的,原则上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五)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在网上进行,项目举办单位项目举办结束后,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网上填写《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等表格,填报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
(六)各项目负责人要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率,2025年推荐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要求,将项目执行率作为重要考量依据。
(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或举办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四、项目公布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将会同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委托有关方面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遴选的推荐项目予以复核,按程序确认后公布项目名单,具体公布时间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通知为准。
(二)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请关注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gzcme.yiboshi.com),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属于多期的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联 系 人:罗 祎
联系电话:28608549
联系地址:第一临床学院继教科(荣殿楼二楼)
附件1: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
第一临床学院继教科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