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授、主任医师职责
1、领导组织教学工作,能全面系统地讲授本专业(三级学科)课程,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中要有1/3系面对本科生教学。根据国家和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开展本学科教学改革,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在本学科领域中的某一方面有高深造诣,并站在学科的前沿,准确、及时地指明学科研究方向,提出本学科某一个方面的有重要学术意义或使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负责指导和组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基本理论的研究,发表、出版有创建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
3、创造性的选择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运用于临床,全面负责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进行临床工作。
4、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根据本学科的发展,结合实际,提出本学科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培养措施。
6、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并能运用外语作学术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
二、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全面系统地承担和组织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能较全面系统地讲授本专业(二级学科)课程,开设专题讲座,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中要有1/3系面对本科生教学。根据国家和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开展本学科的教学改革,指导相关实验室工作。
2、在本学科领域中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熟悉和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某一方面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深学术意义和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研究途径,制定实施方案,写出较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论文、论著或教科书,或在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3、指导本专业疑难、重危病的诊断和处理及判断其预后;选择国内外新的医学科学技术应用于临床,解决本专业的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组织本科医师对疑难病症进行会诊,承担本学科门诊、急诊和病房的部分业务技术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进行临床工作;定期查房,组织院外会诊,主持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承担指导基层医疗、基地教学等各项任务。
4、有条件的应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担任中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制定培养规划、方案,落实培养措施。
6、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
三、讲师、主治医师职责
1、脱产或半脱产参加教学工作,承担示教任务,进行培养性讲课,逐年增加讲授理论课的章节,直至具有系统讲课能力。承担教学查房,指导学生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有条件的可指导青年教师进行培养性讲课。
2、了解本学科有关的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承担参与科研课题,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学术论文,参加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编写教材、参考书、实习指导等项目工作。
3、负责本专业疑难、重危病人的诊断和处理,并能判断其预后,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承担门诊、急诊、病房的医疗工作,主持病例讨论,指导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的临床工作,承担并掌握本专业特殊的诊疗技术操作,承担巡回医疗及等各项任务。
四、助教及住院医师职责
1、在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的指导下,承担部分本科临床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分管病床的各项医疗活动,有条件的可进行培养性讲课,参加学生小讲座和示教,了解理论教学环节。
2、按卫生部部住院医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三年轮转培训,掌握对本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并能判断其预后,参加门诊、急诊和病房的医疗工作;承担巡回医疗及教学等各项任务。
3、后期担任总住院医师,全面负责学生管理,组织教学查房和小讲座。
4、在高年资教师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掌握一门外语,学习本专业的外文专著,翻译专业外文资料,参加实验室建设、教学方法研究工作,写出有关的报告和总结。
5、承担教研室分配的其他工作,接受定期的专业考试、考核和专业外语考试。
6、按青年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完成相应工作。
7、言传身教、注意医德医风的教育,培养良好的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