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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工作职责
妇产科教研室青年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016-10-09 10:33   审核人:   (点击: )

一.教研室统筹安排青年教师业务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二.业务学习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参加临床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业务培训(学习性听课),

2.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学术活动,

3.参加教研室高级职称教师举办的讲座,

4.参加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

5.青年教师自主学习。

三.业务学习纳入教师的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学习不达标者,原则上不能评选为先进,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妇产科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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