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分团委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和同级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学院党委及上级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团委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
3、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4、加强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团员努力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5、调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有益的文艺、体育、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的健康发展。
6、负责团员的日常管理和基层团组织(团总支、支部)建设,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团员的发展、团关系的接转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团内评优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8、作好团干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和输送工作,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9、与兄弟学院团组织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10、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