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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03-26 09:16   审核人:   (点击: )

遵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确保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根据《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研究生招生督导工作组,对学院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程督导;成立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舆情应对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学科(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并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本年度有招生计划但非复试小组成员的导师,应在研究生复试前填写《研究生招生复试委托书》,并交复试小组备案,由其委托人全权代理复试相关事宜。

二、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链接:https://grs.zmu.edu.cn/info/1099/3503.htm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1. 一志愿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现场报到时间:20253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2. 调剂工作将于48日后开始,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通知。调剂复试工作于4月底完成。

(二)资格审查

1. 普通计划考生报到时须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要求提交审核材料。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交普通计划考生相同的审核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其他可反映自身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此项材料不用于资格审核,可在面试时提交复试组参考)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实行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考核内容包含:

1.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2.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3. 临床实践能力测试(仅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察技能操作能力,包括但不仅限于职业素质(医德医风、沟通能力及人文关怀)、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内科基本操作、外科基本操作及所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复试小组确定并组织实施。

4. 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素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职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及遵守相关职业法律法规等。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沟通及表达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如流畅表达个人观点,看待问题的个人见解等。

学术学位考生还应重点考察学术素养、科研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

5. 心理素质测试。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有效成绩保留2位小数,具体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1. 普通计划考生:

1)学术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2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2)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20%+英语水平测试×15%+临床实践能力测试×15%+综合面试成绩×50%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20%+英语水平测试×15%+临床实践能力测试×15%+综合面试成绩×50%

四、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有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排名及双向选择情况,确定考生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交《拟录取诚信承诺书》。

五、政审及体检

(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复试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全面考查思想品德情况。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应在公示期间内将政审及体检材料(扫描电子版)提交复试组进行审核。

六、信息公开

1. 学校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将统一在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60927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8:00



遵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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